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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在线咨询,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22 21:50    全国服务热线:13962666688

1、 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租赁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签订合同的预期目的。对方解除合同,既是对违反租赁合同一方的处罚,也是为减少损失而采取的补救措施,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一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期限内不履行合同的,因一方原因致使生效的合同不能履行,造成一方损失,损失进一步扩大。

3因发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这种情况是指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终止合同,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将继续扩大。

5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知道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2、 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了租赁期限的最长期限,即不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同时还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签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这样,20年期满后,双方将有机会进行补充和调整,有利于公平原则的实现。

同时指出,20年不是最长期限。租赁合同期满20年后,双方仍想保持租赁关系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是原合同未终止,承租人仍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此时,原合同依法视为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确定,双方形成不定期租赁关系,称为合同的“合法续约”;

第二,双方可以按照原合同内容续签租赁合同,双方可以签订租赁期为20年的合同,这称为“约定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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