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律师赚不到钱。这里最迫切的需要是在人们因犯罪被拘留后“把”出来,不管是当事人本人还是他们的家人。但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人”,即寻找熟人和关系。找不到人的时候我想到找律师。然而,稍有资历的律师不会答应让人脱身,现实也是如此。在公安侦查阶段申请取保候审非常困难。
2、 律师的意见不受公安机关的尊重。公安机关急于侦破刑事案件,在程序上难免存在许多问题,如以承办人出差为借口拖延律师会见,警力不足,借口相同;律师要求改正时,他们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也没有办法投诉,使当事人家属对律师的作用产生怀疑。
3、 支付律师费是对当事人的“二次伤害”。一位政法系统的官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起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有巨大的诉讼投入,这实际上给被告人及其家属造成了“第二次伤害”。是否是二次伤害可以讨论,但律师费的成本对于当事人或其家属来说是实实在在的。
4、 律师的辩护意见法院难以采纳。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往往从程序到实体,从主观到客观提出很多辩护意见,但从判决书来看,法院采纳并写入判决书的辩护意见并不多。
5、 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成功率很低。《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文章称,只有5%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胜诉,这意味着95%的律师败诉。聘请律师为这样一个低概率案件辩护是不值得的。
6、 律师与公安机关的关系不是“铁的”。律师只关心“办案”,不愿意把精力花在与司法人员的关系上。大多数律师既没有铁的关系,也没有硬后台。在当今的人情社会,无论律师的专业水平和办案能力有多高,如果没有铁的关系,没有硬的后台,也是没有用的。
7、 很难摆脱牢狱之灾。如果请律师辩护,当事人仍将被送进监狱。在大多数刑事案件中,只有官员有律师辩护。不过,此案的结果仍在宣判中。无论是轻判还是重刑,党都没有从监狱中解脱出来。
8、 多数案件上诉维持原判。在相当数量的刑事案件中,只有官方当事人因认定错误或者量刑过重而委托律师提起上诉。但二审刑事案件大多是书面审理,律师只能提交书面的“答辩词”。上诉结果大多维持原判,很少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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