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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分配,房地产继承律师在线咨询

发布时间:2021-09-22 21:50    全国服务热线:13962666688

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财产和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当一个房子被分割成一个遗产时,有时会牵涉到一个以上的死者。同时,房屋具有完整性和不可移动性的特点,使得遗产房屋的划分更加复杂。就此律师将为您详细介绍父母的遗产如何分割。我希望分享的内容能有所帮助。

1财产继承应当先到继承财产公证处办理房地产继承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手续。

2遗产公证需要两证两证

向死者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死者死亡证明; 向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继承人证明;

在死者生前立的遗嘱。

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的资料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到受理窗口领取)。

就遗产继承而言,原则上与其他遗产没有区别。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不同的是,房产转让一般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一般不得多分或少分。继承人有异议的,可以相互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不适用仲裁)。

遗产分配原则:

(1) 一般说来,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平分继承权。

也就是说,继承人应当在对被继承人承担相同的赡养义务、经济条件和劳动能力的前提下,平均分配遗产。

(2) 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可能分配不均。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

(2) 在分配遗产时,对被继承人负有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3) 有能力和条件扶养的继承人不履行职责的,不得分割或者少分遗产。但属于继承人有能力、有条件赡养并愿意尽赡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的收入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继承人提供收入来源和服务;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继承人扶养,继承人愿意扶养的情形。但是,由于继承人本人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此不能履行赡养死者的义务。分配遗产时,不得取消或者减少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4) 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分配也可能不平等。继承人应当本着相互理解、相互迁就、和谐统一的精神,协商解决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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