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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接受委托流程

发布时间:2021-09-22 21:50    全国服务热线:13962666688

1、 刑事审讯:1。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与侦查机关联系,查明嫌疑人的涉嫌罪名,及时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2律师应该会见犯罪嫌疑人,向他询问有关案件的情况。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当提供法律意见。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保释。5代表嫌疑犯上诉和指控

2、 刑事辩护

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鉴定材料。辩护律师有权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沟通。律师有权调查收集案件的有关材料。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百三十九条的规定,有权向人民检察院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依法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取得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伤害或者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表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不起诉人拒绝上诉的,辩护律师收到决定后,可以代表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被害人收到决定后七日内,该庭可以代表被害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驳回上诉后,可以代为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 代理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你的亲属被冤、冤、冤、重判时,律师可以代理再审,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请改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你的朋友和亲戚寻求最有利于他们的信息和信息,是最重要的事情。别惊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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